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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丨山东水利职业学院2017年高职注册入学招生章程

2017-09-06 山东水利职业学院招生办

水院山东水利职业2017年注册入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做好招生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我院2017年招生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招收高质量的优秀新生,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专科(高职)注册入学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18号)文件精神,结合山东水利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水利职业学院2017年高职注册入学招生工作。
第二条山东水利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德智体综合衡量,以高考成绩为主,参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情况,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山东水利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称:山东水利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2946
第五条学院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学苑路677号,邮政编码:276826
第六条学院办学体制及类型:公办高职(专科)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山东水利职业学院成立由学院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八条学院招生就业处为全日制高职招生的常设机构,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九条山东水利职业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录取
第十条山东水利职业学院注册入学招生计划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按教育部要求,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纪委监督”的体制,采用远程网上录取的方式,按考生德智体综合衡量,以高考成绩为主,参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情况,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外语语种要求:商务英语专业限报英语考试语种,不加试口语,其他专业不限语种。
第十三条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第十四条认真执行教育部、卫生部等部门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的身体条件无特殊要求。第十五条录取规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政策和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执行。
录取原则

1、专业分配办法:录取时,按照“分数清”原则录取,按考生成绩高低顺序安排专业。

2、专业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3、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均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4、艺术类专业,按《山东水利职业学院201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执行。

5、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学院招生信息网、招生热线、录取通知书等。

第五章 其它
第十六条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的统一标准。

第十八条退学学费规定:学院执行国家、省主管部门有关退费要求。

第十九条资助特困生政策:

政策说明

        为了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校的正常学习,学院采取如下资助措施:一是办理贫困生助学贷款,二是设立特困生救助爱心基金,奖优助困。三是设立若干勤工俭学岗位,对家庭困难的学生提供资助。四是实行奖助学金制度,对家庭困难、学习刻苦的学生进行重点奖励。

第二十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水利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一条其它事项

1、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水利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2、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3、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4、本章程由山东水利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276826

学院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学苑路677号

咨询电话:0633-7983988、7983983

网址:http://www.sdwcvc.cn

(原网址: http://www.sdwrp.com)

附:表1   文科招生计划

表2   理科招生计划

表3   春考招生计划


  编辑/排版丨孔玉      刘目为

  审核/审稿丨沙登阁  董文娟


山东水利职业学院招生办

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学苑路677号

电话: 0633-7983988

          0633-7983983

QQ群:370557343

邮箱: sdsyzs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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